尊敬的客户:
近期多次发现有不法分子冒充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诈骗活动。在此,我所对该等诈骗行为作出强烈谴责。我们将彻查并对不法分子追究法律责任。 敬请广大客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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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
9月13日上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郑州市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郑州中院刑事速裁审判庭庭长王哲回顾了全市开展刑事案件速裁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对下一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做了说明。郑州中院新闻发言人、宣教处处长郭晓堃主持会议。
2016年9月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郑州继2014年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后,再次被列为试点城市之一。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并适当简化诉讼程序的一项制度,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制度化,也是对刑事诉讼制度的创新,兼顾效率与公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速裁程序设置的理论基础和核心,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是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先行探索。
两年来,郑州市积极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取得了很多宝贵的实践经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有效提升了审判效率,审理周期明显缩短,在适用速裁程序审结的案件中,1-5天内审结的占全部速裁案件的66.03%。个案审理平均用时约7分钟,平均起诉周期在8天以内。审结的3289案中,仅有10案/12人提出上诉,上诉率仅为0.30%,而当庭宣判率达100%。
下一步郑州将坚决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依照两高制定的试点实施办法,着重在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律师介入率,完善诉讼权利告知程序,以及强化办案监督、严密防范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方面,继续深入探索,做出积极有益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