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近期多次发现有不法分子冒充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诈骗活动。在此,我所对该等诈骗行为作出强烈谴责。我们将彻查并对不法分子追究法律责任。 敬请广大客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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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审理中充分、有效地与控方展开辩论的技巧法庭辩论是法庭审理活动的一个独立阶段。它是为控辩双方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总结性地充分表达各自诉讼主张和意见并展开言辞交锋而设计的。常言道:“事实胜于雄辩”,但事实得益于雄辩。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郑大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八四年,前身为原河南省第三律师事务所,系河南省司法厅直属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目前,郑大律师事务所已建设成为一家提供郑州民事纠纷,郑州刑事辩护和包括非诉业务、民商诉讼、刑事诉讼等全面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在辩护环节,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建议:刑辩律师要着重掌握以下技能:
在法庭辩论中,对争议焦点证明或者证伪的过程,可以分成四个不同的层面:
一是事实层面。依靠事实来支持己方抗辩立场,这是大多数人通常不自觉地运用的一种方法,也是常常运用得很糟糕的一种方法。最普遍的误区是罗列事实,复述案例的语句。在这个层面,最重要的目的是要从中分析行为是否合理,相应地对事实的剪裁必须围绕说明己方选择辩点的合理性加以展开。只有如此,才能为法律的分析,铺垫必要的情境。同时,为感性的抗辩理由,奠定一定的理性基础。
二是法律层面。即通常我们理解的从犯罪构成的要件加以分析。
三是价值层面。从应然的角度,对案件的实体处理(罪与非罪、此罪彼罪、罪轻罪重的选择结果)、分析判断的方法等,进行利弊的权衡。
四是感性层面。感性手段的运用,赢取法官的支持。
“专业、创新、服务、高效”是郑大律师事务所一直推崇和坚持的办所理念。我们将秉承这一宗旨,持续提升自身素质,不断超越自我,依法维护客户的最大合法权益;同时,郑大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国家的法治建设,通过参政议政、普及法律知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郑州民事纠纷以及各种公益活动等最大限度地履行社会责任。依法办案是郑大律师事务所的原则;热情优质服务是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的宗旨。全所律师恭迎各界朋友光临,并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