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近期多次发现有不法分子冒充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诈骗活动。在此,我所对该等诈骗行为作出强烈谴责。我们将彻查并对不法分子追究法律责任。 敬请广大客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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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定金与订金,他们二者的概念完全是不一样的,针对的法律规定也是不一样的,我们在处理这方面的纠纷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一定要先弄清楚什么是定金,什么是订金,跟着郑大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哪个不能退
近日李小姐与王先生在一家摄影公司拍婚纱照,介绍时感觉还可以,工作人员让交了500元定金,并表示如果不满意,500元钱随时可以退。可是拍出来一看,效果可差,李小姐和王先生就不想在这一家拍了,让退定金他们不给退,摄影公司的工作人员拿出定金条时,李小姐发现上面写的是却是“定金”。虽然“定金”与“订金”一字之差,但是在法律上意义却相差甚远。
二、定金与订金区别
“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如果李小姐过后反悔不想在这家拍婚纱照了,除非有证据证明照片不符合要求,这笔钱是不能退的。“定金”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一是当李小姐和摄影公司的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李小姐收回。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则。如果是李小姐违约,那么她无权收回这笔钱。如果是摄影公司违约,则应该双倍返还。
而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在法律上则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按照相关规定,如果李小姐跟摄影公司签订的是“订金”协议,如果她不想在这家拍摄,这500块钱是应该无条件退还给李小姐的。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头脑清醒,区分清楚“定金”和“订金”,以免在消费过程中经济受损失。
摄影公司在开始时口头承诺不满意500元随时退还,却在写收据时做字面的文章,当消费者提出不满意拍摄照片时,拒不退还500元,涉嫌欺诈。一旦出现争议,商家就会矢口否认,可能消费者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欺诈的存在,但却实实在在影响着企业的形象和信誉。
三、不要随便交付定金
定金交付容易、要回难,因此,不要随便向商家交付定金,要注意消费协议内容,要特别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之类的条款,以免上当受骗。在签协议、交付定金前,特别要多方面考察清楚商家的信誉、能力水平。如果商家做出了口头承诺,在签订协议书时必须将他们的承诺写进去,书面化以保留证据,不要因怕麻烦,碍于面子等不写进协议,给自己的消费带来隐患。提倡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避免盲目、冲动消费。
四、违约定金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规定,"解释"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补充规定。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 《担保法》规定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作为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解释"进一步对"不履行"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一是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五、订金
关于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以上就是郑大律师事务所为你整理的法律知识,“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而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在法律上则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