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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近期多次发现有不法分子冒充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诈骗活动。在此,我所对该等诈骗行为作出强烈谴责。我们将彻查并对不法分子追究法律责任。 敬请广大客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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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张老师
手机:18939240621
固话:0371-67448876
网址:www.hnzdlawyer.cn
地址:郑州市商鼎路70号18楼
辩护,控诉的对称。是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理由而进行的申辩活动。刑事辩护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该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严”这一思想,强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该制度对于完整诉讼结构形态的构成,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实现,诉讼效率的提高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在法律中律师如何做到有效的郑州刑事辩护呢?
1、律师应当做好充分的辩护准备工作;
2、律师应当忠实于委托人的利益,做出*为恰当的职业判断;
3、律师应当尽早会见委托人,保证委托人的知情权,并在重要决策问题上与委托人进行充分协商;
4、律师要具备为刑事辩护所需的法律知识、技能和经验;
5、律师应当展开充分的调查,收集一切与定罪量刑有关且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有效辩护是一种具有开放性的律师职业标准。
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4年,前身为原河南省第三律师事务所,作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先行者,三十余载风雨兼程,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现已发展成为一家提供包括非诉业务、民商诉讼、刑事辩护等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并如松柏般扎很中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