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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多次发现有不法分子冒充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诈骗活动。在此,我所对该等诈骗行为作出强烈谴责。我们将彻查并对不法分子追究法律责任。 敬请广大客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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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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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一词出现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但是条文中并没有描述“殴打”的含义。殴打他人,是指行为人公然实施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打人行为。行为方式一般采用拳打脚踢,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殴打他人。……依据本条规定,殴打他人属行为犯,即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殴打他人行为,不论其是否造成被侵害人受伤,即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殴打的行为方式、行为地点和伤情轻重等,应当作为从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
殴打,是指行为人以伤害他人身体为主观故意,利踢肢体或工具直接施加于受害人身体且即时发生作用力的行为。
所以,不以伤害为故意的行为,如拍打他人脸部的可称为侮辱行为而非法律上的殴打行为;不利用肢体或工具的行为,比如投毒、放火等,亦非殴打行为;不即时发生作用力的行为,如手推他人坠崖的,不称为殴打行为;不直接作用于受害人身体的,如言语威胁或捣毁车辆以恐吓车内受害人的行为,不称为殴打行为。
殴打他人要受到什么处罚呢?郑大律师事务所来介绍下:
另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