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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多次发现有不法分子冒充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诈骗活动。在此,我所对该等诈骗行为作出强烈谴责。我们将彻查并对不法分子追究法律责任。 敬请广大客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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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监禁是英美法系刑法中监禁刑的一种。即把犯罪人监禁终身,限制其人身自由直到死亡的刑罚。适用于较严重犯罪。理论上罪 犯需在监狱被关押终身,但实践中通常被假释、减刑或赦免。终身监禁是仅次于死刑的刑罚,在美国已废除死刑的州则成为*高等级的刑罚。它适用于谋杀罪等严重的犯罪。美国有的州的刑法规定终身监禁适用于A级重罪。
在中国没有终身监禁这一刑罚,但是在2016年我国加大对贪污受贿罪的惩罚力度,规定今后犯贪污罪的数额特别巨大、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 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终身监禁与无期徒刑的区别?郑州刑事辩护公司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小编来说一说:
虽然终身监禁与无期徒刑在字面含义上存在相似之处,但其具体适用方式却存在较大差异。一是实际执行刑期不同,终身监禁是实质上的“无期”,除大赦或特赦等特定情形发生,罪 犯真正需要“牢底坐穿”,无期徒刑则在实际执行两年后,对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减为有期徒刑并*低可服刑13年出狱;二是适用范围不同,终身监禁仅适用贪污犯罪和贿赂犯罪这两种特定犯罪类型,而无期徒刑的适用范围则相对较广;三是在刑罚体系中的地位不同,终身监禁是附属于死刑缓期执行同时宣告,而无期徒刑则具有独立性。
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4年,前身为原河南省第三律师事务所,作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先行者,三十余载风雨兼程,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现已发展成为一家提供包括非诉业务、民商诉讼、刑事辩护等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并如松柏般扎很中原。